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主要目标: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大改造时代到来!
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
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
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整治改造。
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
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
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完善配套设施。
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
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
......
(详情可下滑见原文)
前段时间,住建部要闻提出:
城中村改造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关系城市发展,关乎民生保障,有利于消除城市建设治理短板、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条件、扩大内需、优化房地产结构。本次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政策实施的具体细节,将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项目稳妥实施。
提出:扩大城市和项目范围。城中村改造意义重大。城中村改造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
详情:住建部:城中村改造再提速!大批项目资金来了!
财政部提前下达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近日,财政部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国资金规模共计15930000万元,其中,云南省资金分配金额最高,为1595258万元。
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的行动正在稳步推进!晟红网
大拆迁时代来了!
2024年11月15日消息,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
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大城市,扩大到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具体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加快落实增量政策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启动实施。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了“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其中一个“增加”就是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本次通知印发后,这项增量政策将加速落地。
一是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通知明确,地级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项目,均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按照通知要求,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从最初的35个超大特大城市和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进一步扩大到了近3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这些城市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均可以获得政策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城中村改造专项借款,适用有关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城中村改造贷款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通知强调,各地要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从实际出发,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可参照执行。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实施城中村改造,能够更好地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区位等需求,缩短群众在外过渡时间,让群众尽早住上新房;对城市来讲,可以消除安全隐患,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同时,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也有利于消化存量商品房,可谓一举多得。
三是将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由外延粗放式发展向内涵集约式发展转变。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通知要求,各地要落实好城中村改造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即每个项目都要制定完备的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等,这样既能避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又能确保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支持政策尽快落地见效。这将充分释放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改造更新的任务将越来越重。对工程人来说,这也意味着更多的项目和机会在等待着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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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延伸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扎实推动经济向上结构向优、发展态势持续向好”有关情况。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苏社表示,目前,我国城市发展已经进入了增量建设和存量更新并重的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城市改造更新的任务将越来越重。以城市重要的“里子工程”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为例,有关方面预计在未来五年需要改造的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各类管网总量将近60万公里,投资总需求约4万亿,下一步将继续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提前安排项目清单和投资计划,继续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
提前下达的明年两个1000亿元投资项目清单中,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目前城市地下管网资金需求量大,项目成熟,会优先支持地下管网建设项目。
总结发布会全文,要点如下:
城市更新
一是分类有序推进更新改造任务的实施。区分任务的轻重缓急,按照短期聚焦消除安全隐患,中期推进老化设施更新,长期促进设施功能完善的工作思路,组织实施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行动,优先推进涉及重大公共安全和重要民生保障的城市管网安全提升、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城中村综合改造、城市交通设施安全改造等工程建设,有序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转型提质、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提升等工程建设。
二是在提前下达明年部分“两重”建设项目清单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当中,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目前城市地下管网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很多项目也比较成熟,我们想下一步在提前下达批里面优先支持一批城市更新重点项目。2023-2024年,发改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增发国债资金和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共超过4700亿,重点支持城市燃气、排水等地下管网改造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今后几年,城市更新仍是政府投资的支持重点,2025年也将继续加大力度。在两个1000亿项目清单和投资计划当中,城市更新占有一定的比例,主要安排城市燃气、供排水、供热等管网建设,突出人口规模大、密度高的重点城市和中心城区,重点支持在建工程和今年四季度可以开工的项目,推动解决燃气管网老化、城市内涝、供水管网漏损等突出问题,同时还要继续统筹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危旧住房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也要研究将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等有一定收益的城市更新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范围。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融资的模式。城市更新蕴含着巨大的市场潜力,项目的投资额比较大,单靠政府投资远远不够,必须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也必须大力度吸引民间资本的广泛参与。我们将对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属性较强的领域,完善投入机制、提高投入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对回报水平适中、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意愿的领域,也将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也就是PPP新机制的作用,还有基础设施REITs等作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改造模式。
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在实施潜力地区城镇化水平提升行动方面:聚焦解决县城综合承载能力不足、产业基础薄弱等问题,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银行中长期贷款等积极支持,加快县城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中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对接合作,促进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
在实施现代化都市圈培育行动方面:聚焦打通城际交通“断头路”“瓶颈路”,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建设一批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和城市快速路晟红网,加快形成通勤圈、产业圈、生活圈,提高同城化发展水平。
在实施城市安全韧性水平提升行动方面:聚焦消除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风险隐患,重点开展地下管网等“里子”工程建设,提前安排明年的投资项目计划,大力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加快完善防洪排涝工程等体系,尽快补齐城市安全韧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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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快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立法进程,从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着力破解地方保护,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
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政策,加快清理进度,破除妨碍企业公平竞争的制度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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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消息,建筑业发展方向变化
当前,我国已由过去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的城市更新重要时期。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稳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加快完善地下管网,推动解决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停车等难题。
2024年2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重要消息:未来,我国将每年改造10万公里以上的地下管线。
2024年3月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指出,今年,城市更新将聚焦“三大任务”——民生工程、市政基础和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倪虹透露,2023年全国实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有6.6万个,完成投资2.6万亿元。其中,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惠及2200多万居民;加装电梯3.6万部,增设停车位85万个,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2.1万个;改造燃气等各类管道约10万公里;建设口袋公园4100多个、绿道5300多公里,拓展了草坪开放空间1.1万公顷。
“今年将再改造5万个老旧小区,建设一批完整的社区;继续加大城市的燃气、供水、污水、供热等老旧管网的改造力度,今年再改造10万公里以上。”倪虹表示。
据悉,从城市更新在2021年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以来,三年间,仅城市更新领域撬动的投资额就达到13.7万亿元,城市更新项目达到15.4万个。
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城市更新
2024年5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审结果公示》。
从2024年起,中央财政支持部分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批拟支持的15个城市为:石家庄、太原、沈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青岛、武汉、东莞、重庆、成都、西安。
建筑施工企业的新蓝海
未来两三年,城市基建大多会是城市更新的项目,后续也会由上述15座城市试点情况,慢慢向更多城市推广。这大概是能看到的未来两三年行业的方向了。
据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城市更新市场空间巨大且规模日益扩大,目前存量总市值约为500万亿元,按年城市更新速率2%计算,城市更新项目每年将释放出10万亿元的价值。
近年来,上海、天津、西安、广州、无锡等地更是先后成立超百亿元规模的城市更新基金,中国现有660多个城市,将撑起一个数万亿级的城市更新大市场。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这将是一片发展潜能巨大的“新蓝海”。
国务院原文如下: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2025年5月2日)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举措。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大力实施城市更新,促进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文脉赓续、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不断增强城市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坚持规划引领,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应对城市运行中的风险挑战,全面提高城市韧性;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在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搞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取得重要进展,城市更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转型初见成效,安全发展基础更加牢固,服务效能不断提高,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经济业态更加丰富,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特色更加彰显,城市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稳妥推进危险住房改造,加快拆除改造D级危险住房,通过加固、改建、重建等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实施国有土地上C级危险住房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非成套住房改造。分类分批对存在抗震安全隐患且具备加固价值的城镇房屋进行抗震加固。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维护和使用,“一屋一策”提出改造方案,严禁以危险住房名义违法违规拆除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文物、历史建筑。持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加强建筑保温材料管理,鼓励居民开展城镇住房室内装修。加强老旧厂房、低效楼宇、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改造利用,推动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根据建筑主导功能依法依规合理转换土地用途。
(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整治楼栋内人行走道、排风烟道、通风井道等,全力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整治小区及周边环境,完善小区停车、充电、消防、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增设助餐、家政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各参建单位责任。结合改造同步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注重引导居民参与和监督,共同维护改造成果。统筹实施老旧小区、危险住房改造,在挖掘文化遗产价值、保护传统风貌的基础上制定综合性保护、修缮、改造方案,持续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服务功能和文化价值。
(三)开展完整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构建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开展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优化综合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居民、规划师、设计师等参与社区建设。
(四)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推动老旧街区功能转换、业态升级、活力提升,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活力街区。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和旧商业街区,完善配套设施,优化交通组织,提升公共空间品质,丰富商业业态,创新消费场景,推动文旅产业赋能城市更新。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老旧厂区更新改造,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厂区、厂房和设施,植入新业态新功能。积极推进城中村改造,做好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前期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一村一策”采取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实施改造,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加快实施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城市资金能平衡、征收补偿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老旧火车站与周边老旧街区统筹实施更新改造。
(五)完善城市功能。建立健全多层级、全覆盖的公共服务网络,充分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低效用地,优先补齐民生领域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合理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求。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医疗应急服务体系,加强临时安置、应急物资保障。推进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加快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发展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养老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改造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消费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积极拓展城市公共空间,科学布局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六)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全面排查城市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推进地下空间统筹开发和综合利用。加快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污水、供热等地下管线管网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改造,完善建设运维长效管理制度。推动城市供水设施改造提标,加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建设运维机制。统筹城市防洪和内涝治理,建立健全城区水系、排水管网与周边江河湖海、水库等联排联调运行管理模式,加快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改造,构建完善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适度超前建设防灾工程。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快速干线交通、生活性集散交通和绿色慢行交通,加快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城市货运网络规划设计,健全分级配送设施体系。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实施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
(七)修复城市生态系统。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快修复受损山体和采煤沉陷区,消除安全隐患。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保护修复城市湿地,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进城市水土保持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再利用。持续推进城市绿环绿廊绿楔绿道建设,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水平,保护城市生物多样性,增加群众身边的社区公园和口袋公园,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八)保护传承城市历史文化。衔接全国文物普查,扎实开展城市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全面调查老城及其历史文化街区,摸清城镇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文化遗产资源底数,划定最严格的保护范围。开展文化遗产影响评价,建立健全“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保护前置机制。加强老旧房屋拆除管理,不随意拆除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古民居,禁止拆真建假。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探索合理利用文化遗产的方式路径。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中华历史文脉的地名,稳妥清理不规范地名。加强城市更新重点地区、重要地段风貌管控,严格管理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
三、加强支撑保障
(一)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创新完善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的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建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评估效果、巩固提升的工作路径。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结果,制定实施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确定城市更新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时序,建立完善“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划实施体系。强化城市设计对城市更新项目实施的引导作用,明确房屋、小区、社区、城区、城市等不同尺度的设计管理要求。不断完善适应城市更新的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制度。
(二)完善用地政策。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加强用地保障,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统筹好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涉及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的,按程序依法办理。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用途依法合理转换,明确用途转换和兼容使用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管控要求,完善用途转换过渡期政策。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优化零星用地集中改造、容积率转移或奖励政策。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发展产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者划拨用地决定书规定由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擅自转让的情形外,鼓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按程序自行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更新改造低效用地。优化地价计收规则。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完善城市更新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三)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房屋安全日常巡查和安全体检,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隐患。探索以市场化手段创新房屋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推动建立完善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公共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模式。
(四)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支持力度,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中央财政要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推进相关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在债务风险可控前提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符合条件的城市更新项目予以支持,严禁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落实城市更新相关税费减免政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强化信贷支持。完善市场化投融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公司信用类债券等。
(五)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更新积极性。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鼓励产权所有人自主更新,支持企业盘活闲置低效存量资产,更好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引导经营主体参与,支持多领域专业力量和服务机构参与城市更新,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适应城市更新的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机制。加强城市更新社会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处置机制建设。
(六)健全法规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相关立法工作,健全城市规划建设运营治理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完善适用于城市更新的技术标准,制定修订分类适用的消防、配套公共设施等标准。加强城市更新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加快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四、强化组织实施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要确定本地区城市更新行动的目标任务,做好上下衔接。城市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构建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分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政策统筹晟红网,强化资金等保障,稳妥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力戒形式主义,杜绝搞“花架子”。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支持,完善制度政策。支持地方因地制宜进行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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